劲嘉股份(维权)(002191)18日公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及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劲嘉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疆世纪运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世纪运通)的书面通知,劲嘉创投已质押的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再冻结;世纪运通已质押的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再冻结,未质押的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据劲嘉创投及世纪运通出具给公司的书面通知,其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业务系统,获悉持有的公司股票存在司法冻结及司法再冻结情况,经其核实具体原因如下:因劲嘉创投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众利兴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借款 44,500 万元逾期,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及财产保全,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劲嘉创投作为该笔借款的担保人,质押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 3,000,000 股劲嘉股份股票及质押给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 74,500,000 股劲嘉股份股票被司法再冻结;世纪运通作为该笔借款的共同担保人,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 50,000 股劲嘉股份股票被司法冻结,质押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 38,000,000 股劲嘉股份股票被司法再冻结。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劲嘉创投及世纪运通未收到与本次股份司法冻结及司法再冻结相关的法律文书或证明文件;目前相关方正在积极进行协商沟通相关解决措施,推进解除司法冻结及司法再冻结的相关手续的办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司法再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司法再冻结事项与公司经营无关,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产生直接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司法再冻结不会触发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如后续出现上述风险,控股股东将积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协商还款计划、分期偿还款项、追加其他担保等措施化解相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