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受贿3501万余元,中国石油集团原董事长王宜林受贿案一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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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国石油集团”)原党组书记、董事长王宜林受贿一案。

据起诉指控,1996年至2020年,王宜林利用担任新疆石油管理局勘探开发研究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新疆石油管理局党委常委、副局长,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石油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中国石油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便利,为相关个人在职务调整、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2006年至2020年,王宜林直接或者通过他人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501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王宜林的刑事责任。

据悉,王宜林在庭审中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王宜林是“老石油人”,在石油系统履职40余年。他职业生涯中大部分时间在中国石油度过,早期在新疆石油勘探领域工作逾20年。

自1982年从华东石油学院勘探系石油地质勘探专业毕业后,王宜林从新疆石油管理局勘探开发院的基层技术员干起,历经19年成为新疆油田“一把手”。1998年9月中国石油集团成立,新疆石油管理局成为其下属企业。次年,王宜林出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总经理。2003年7月,王宜林被提拔到中国石油集团总部,任集团总经理助理一职;5个月后升为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2011年4月,王宜林接棒傅成玉,空降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2017年更名为“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出任董事长、党组书记。

2015年5月“三桶油”同日换帅背景下,王宜林重返中国石油集团,接替周吉平出任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直至2020年1月到龄退休。2024年2月2日,退休四年后的王宜林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2015年王宜林履新之际,中国石油集团正“外临低油价,内遭强反腐”,集团生产经营活动受到极大影响。据新华社《经济参考报》彼时报道,王宜林的回归被赋予“更多新生意义”——他带来的中国海油国际化、公司化操作手段,对于较为传统、有着浓重老国企色彩的中国石油来说是新的生机。王宜林要求:“不以公司资源和平台搞利益输送,不能不择手段谋求政治资本,不搞公权私用、权钱交易,不得妨碍和干扰案件查处,不得插手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等活动,不得默许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